3)第二章_当娇气小作精揣崽后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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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头,“不是”,他用手指勾着衣领在两个人中间晃了晃,“这件衣服是新的。”

  新的有什么问题方屿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。

  焦蕉就知道这棵大铁树不明白,赤着脚走过去,直视着男人,而后伸开双臂慢慢搂住他的腰,把整张发烫的脸都埋在他胸膛里。

  “想穿叔叔的衣服。”

  窗外一道雷电响彻,焦蕉下意识揪住方屿行的衣服,恨不能整个人都钻进他怀里。

  焦蕉最怕打雷了。

  以前在家里,管家爷爷都会抱着他,安抚说“少爷别怕,捂好两只小耳朵,就什么也听不见了。”

  事实证明管家爷爷只是在哄他,捂上耳朵也还是能听见的。

  等雷声响过,焦蕉才松开方屿行的衣服,脸蛋依旧埋在他怀里,声音闷闷的,比刚才还要细微一些“叔叔身上的味道很好闻。”

  他这句算是不择手段有些夸张了,方屿行衣服上是一股果酒香,具体是哪种没法辨认,更像是各种酒精混合在一起的气味。

  包括之前给他调配加州宾治时使用的柳橙汁,也在方屿行身上留下了味道。

  各种淡淡的酒香混在一块,顶多算是不难闻,可远远不到让焦蕉觉得好闻的地步。

  不过这种情况下,他不得不忽略这些细节。

  方屿行听到这话愣了一下,从来没人和他说过这种话,从小到大,他听得最多的一句是“臭小子滚远点”

  而现在,虽然已经没人敢这样叫他,可也没人敢评价他身上的味道。

  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他亲近,他收到最多的,是埋怨和诅咒。

  “叔叔,我还是好不舒服。”焦蕉这句不是假话,他确实马上就要到达临界点,额头上早就布满了汗。

  方屿行不知是看出了什么还是没看出什么,问“要去医院吗”

  焦蕉想说,他已经去过了,就在决定去酒吧之前,他打车去了就近的医院,结果医生只是判定他发烧,给他开了感冒和退烧药。

  他就知道,小说里这种薛定谔的药根本不可能靠去医院解决,在手机上找了半天,他才选定了那家不正经却干净的酒吧,挑了这么个比较让他满意的男人。

  可谁t知道这男人是棵心比石头硬的大铁树啊

  他现在缺的是颗心吗当然不是了。

  藏起所有锋芒,焦蕉终于还是使出了最不常用的一招撒娇。

  他家境优渥,从小被娇惯着长大,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撒娇,只要随手一指,合他心意的跑车、衣服、饰品,都会被排着队送到他面前。

  可惜今非昔比,他居然还要向一个陌生男人撒娇,好在他对这个男人的体型和颜值还是基本满意的。

  “叔叔”,他效仿着之前那样,握住方屿行的手腕,带领着那只大手抚上自己,眼角红了一小片,因难受而蓄积的泪水颗颗流下来。

  “叔叔,我不想去医院。”

  他浑身上下哪里都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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