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十六节 你是我的红烧肉_感染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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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洗发水广告里那些甩着头发凌空飞舞的漂亮模特,只是身材差异实在太大。

  月亮从阴云深处钻了出来,银亮的光芒从空中撒下。

  他的目光呆滞,在微弱的月光中显得晦暗不清。更可怕的是,他的眼睛里释放出一股狂乱的能量,正在朝着周围扫视着。

  月光出现的一刹那,刘天明感觉自己整个人如同被电击般僵住了。呼吸骤然间停止,双手也凝固在空中。整个身体完全失去了知觉。甚至体内的血液也停止了流动。

  刘天明认识这个人。

  虽然整个胖子的面孔已经大面积变形,肿胀和脓液使他变得面目全非,刘天明却可以清清楚楚的知道,这就是福安养鸡场主王福寿。

  这不是肉眼对于事物仔细谨慎的深层次判断,而是来自体内细胞的一种潜在感应。

  来不及多想,刘天明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。

  必须出去,必须出去抓住这个家伙。

  尽管刘天明有些惧怕与王福寿那双充满死亡的眼睛对视,但他了解一个极其恐怖的事实。

  王福寿被小吴咬过。他是感染体,而且已经变异了。

  王福寿一直在寻找食物。

  他的腿脚很灵便,摆脱了追赶的警察和村民以后,想也不想就钻进了路边的垃圾房。那里散发着恶臭,除了清洁工和拾荒者,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根本不会想要进去。王福寿在那里一直呆到深夜,外面再也听不见丝毫动静,这才爬了出来。

  一路晃荡过来,王福寿也遇到了不少在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。他没有走危险的马路中间,而是沿着人行道一直前行。肥胖**的身体在路灯下面很是引人注目。不少车辆纷纷慢下来,车里的人摇下车窗玻璃,用惊讶和厌恶的目光打量着他。每当这种时候,王福寿就张大嘴,扯着嗓子开始唱歌。

  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。叔叔借过钱,对我把头点,我对叔叔说了声:叔叔不要脸!”

  这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行为。

  只有大脑不清楚的疯子,才会深更半夜在马路上晃荡,光着屁股,露着小鸡及,然后大声叫骂着荒诞不经的歌谣。

  王福寿就是要让这些人觉得自己就是个疯子。只有这样,自己才能变得安全。

  这也是一种最为管用的捕猎方法。只要有一辆车停在身边,王福寿立刻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,啃断那些想要看自己笑话家伙的脖子。

  他的运气很糟糕,马路上没有行人,即便有几辆车子停下来,也没有熄火。车里的人听着自己唱歌,用鄙夷和恍然的目光看着自己。然后,他们狠狠冲自己吐着唾沫,重新加快车速,把肮脏的浓痰和飞扬的尘土留给自己。

  刘天明换上了一套深黑色的运动衫,在马路上健步如飞。

 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衣服。地摊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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