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章 重生_重生之殿堂乐队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各种花样来。

  在普通人眼中,贝斯手或许是可有可无的角色,但在音乐人眼中,尤其是需要现场演出的乐队来说,贝斯手绝对是现场感的来源之一,仅次于鼓手。

  乐队解散后她去哪了?好像移民去芬兰了,从那之后就再没见过她。

  目光靠窗位置,那个正低着头专心致志用小剪刀修剪指甲的小白脸叫卢青松,是乐队的键盘手,也是乐队中唯一出贵的成员。

  若说没有存在感,键盘手和贝斯手绝对是难兄难弟,甚至更加悲催,至少贝斯手还能在台前甩甩头发,而键盘手则只能躲在舞台黑暗角落苦逼的忙活。

  尤其是在重金属、硬核朋克愈发流行后,键盘手的地位愈加每况日下,甚至给大多数人的感觉就像个效果器。

  但在一个配置完善的乐队中,键盘手绝对是乐理知识最扎实丰富的一个。

  一个乐队中至少需要五个位置:主唱、吉他、键盘、贝斯和鼓,若说这其中哪个位置技术最全面,键盘手绝对排名第一。

  自从摇滚乐开始盛行,键盘手的武器已经由笨重的钢琴变成了Keyboard,也就是俗称的电子琴,学名叫音乐合成器。

  想要制作音乐,Keyboard是最基本的设备,一个专业的音乐制作人甚至可以只用一台Keyboard就制作出一首完整的音乐来。

  曹吾穿越前火爆全球的电子音乐,就是得益于合成器技术的发展。

  记得乐队解散那天的饭局上,卢青松喝醉了酒,哭得撕心裂肺。

  后来他去了哪儿来着?好像回老家当了一个音乐老师。

  至于最后一排,那个趁着老师写板书的时机迅速将一整个包子塞进嘴里,没嚼几下就往下咽,被噎得直翻白眼的黑胖子,则是乐队的鼓手,名叫巴图。

  没错,他是蒙古族,也是曹吾在这个班中唯一熟悉的朋友。

  他和曹吾是发小,他爸爸和曹吾的妈妈是市歌舞团的同事,一个是马头琴乐手,一个是歌唱演员。

  巴图家是马头琴世家,他爸爸,他爷爷,他爷爷的爷爷都是马头琴手,但到了他这一辈儿,却突然迷上了架子鼓。

  看着老朋友们年轻的面容,曹吾心中五味杂陈。

 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,大家或许根本不会踏上这条路,吃那么多苦了。

  重生了,还要走音乐这条路吗?曹吾有些迷茫。

  拥有了先知先觉的记忆,是不是该像那些小说里一样,又是炒股,又是买楼,以赚钱为主?

  还是再闯一次音乐圈?

  后者有多难自己尝试过,已经有所了解,后果也一清二楚。

  上辈子让大家跟着自己过苦日子,这辈子难道继续吗?

  而且,上辈子自己都没混出头,这辈子凭什么就一定行?

  音乐圈很现实,有才的人多了去了,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混出头的。

  想要成名,实力,背景,手腕,哪样都不可或缺,还得运气之神站在自己这边才行。

  该如何抉择?

  叮铃铃!

  下课铃声响起,曹吾叹了口气,还是顺其自然吧!

  “曹吾!有人找!”

  回头看去,曹吾看到一个阳光帅气的高个男孩站在后门处冲他招手。

  能将校服穿出男模感的男生颜值绝对耐打,张浩哲正印证了这点。

  只是靠在门框上,双手简单插在兜里,便吸引了班上大多数女生的目光。

  “哇!快看!后门有个帅哥!”

  “张浩哲!是他!艺术班的,听说他初中时候就组了个乐队,他是主唱!”

  “我和他是一个学校的!看过他演出!太帅了!简直和专业乐队一样!”

  ……

  向后门走去,曹吾听着窃窃私语的议论声,暗自有些好笑。

  初中的小屁孩,能排出一首完整的歌就已经不错了,专业个毛线!

  而且,老子当时也在台上弹吉他,怎么没见你认出我呢?

  “快点曹吾,跟你说个事儿。”张浩哲伸出手来,一把搂在他的肩上。

  如同看到猛虫毒蝎般本能的想要挥手打掉,但在最后关头僵硬着架起他的胳膊,曹吾只觉得被一条滑腻腻的蟒蛇缠绕在脖子上一般,霎时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  当然,这只是错觉,曹吾深吸了一口气,迈步和张浩哲走出教室。

  他已经知道是什么事了。

  张浩哲准备将他踢出乐队。

  请收藏:https://m.shl9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