吧?
【天香豆蔻】(丧心病狂魔改版):该物品来自一个并不疯的疯子,因为有段时间看武侠小说入迷,用了10颗足以复活已死之人的复活结晶制做了这个破东西,然后……就被关了禁闭。
效果:经过改良后,该天香豆蔻可以提前服下,并且做了口味的改良,不仅闻着香,吃起来也香。
该天香豆蔻服下之后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,但当服用者受到致命危机之后,天香豆蔻便会发挥作用,立刻将服用者的生命状态固定到濒死状态,陷入沉睡,直至吃下第2颗天香豆蔻才会醒来。
(注:服用者陷入沉睡后,会陷入一种防御近乎无敌的结晶中,但手持天香豆蔻可以融化结晶)为什么要叫【天香豆蔻】(丧心病狂魔改版)呢?
为什么不叫【天香豆蔻】(极致浪费版)呢?
造孽啊,10颗复活币被你弄成了10个这破玩意儿。
换成陈洛,陈洛也得给对方关禁闭,关他个几千上万年。
嗯,不过这玩意儿既然叫天香豆蔻,那这玩意儿能不能种下去呢?然后收获更多的天香豆蔻?
反正有10颗,陈洛决定回头种两颗试试。
至于为什么不种一颗?
那是因为这玩意儿配套使用,用了一颗,另一颗也废了。
叮!恭喜获得技能【背刺】
【背刺】:当你在敌人身后发动攻击的时候,将对敌方造成大量真实伤害,并有概率达成一击必杀。
(注:该一击必杀并非概念类技能,拥有重生技能或能力者可以复活,极强恢复力或顽强生命力不在其列)
嗯,中规中矩。
虽然无法造成概念上的击杀,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不死者啊。
瓦尔特算一个,梅比乌斯算一个,陈洛算一个……这么一想貌似确实不少呀。
不过问题不大,多杀几次就好了。
“这个配合上自己的虚位潜行貌似不错的样子……”陈洛在心中嘀咕道。
叮!恭喜获得道具【契约之书】
【契约之书】:拥有该道具之后,可以将任何纸质类或者有凭证的契约收入在书中收录。收录在书中的契约必须执行,某一方违背契约后,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
若无法强制执行,就没收被执行者的所有财产弥补代价(包括本人以及灵魂)或完成契约中所规定的违反契约的惩罚。
(注:该道具为概念性道具,请勿作死,谢谢配合。)
(每次收录花费1——100原石,或使用等价值物品支付)
(当契约之书的拥有者违反契约的时候,可以支付原石解除契约)
简单来说,陈洛大概是收获了一个新的氪金道具。
但效果好像很不错的样子。
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最后一条,陈洛这个契约之书的拥有者是拥有反悔权的,但其他人没有。虽然要花原石……
这还真的就是最终解释权归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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