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四章 法不责众_重生之学长好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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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看,不要用眼睛,也不要把它当没生命的字。”陈老乐呵呵的,修身养性到一定境界的人,总是这样参透生死,超凡脱俗。

  “不就是‘中庸’么?”您都写了几十幅了,这一幅又要送给谁?”陈光明不屑一顾,他静不下心来,看什么都一个鸟样。

  “送给刘晔,他现在需要这幅字来警醒一下。”陈老转过身,收起笔墨,端起紫砂茶壶,吸了一口。

  “中庸之道,在于取长补短,革故鼎新,用最好的方法,进而达到最理想的效果。中庸非庸,中庸非中。”陈老乐呵呵的,让陈光明眼前一亮,原来自己以前一直曲解了这个词的意思,汉语言真的博大精深。

  “明天把这幅字送给刘晔,要他好好看。还有你,不要再去想那件事了,政府是一个国家存在的中轴,有时候,它只能做它认为正确的,而不一定事事都正义。屁股决定脑袋,位置不同,处理事情的方式自然不同。”陈老侃侃而谈,透着些许的无奈,更多的是理解。

  日子一天天过去,最先出来结果的,是芝水二中的学生骚乱判决结果。此案一波三折,最终惊动最高人民法院做终审判决。

  芝水市中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,对涉案的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如此过轻的判罚引发原告不满,芝水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,理由为“《刑法》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死亡,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十年,一审判决没有依据。”

  当该案经山东省高等法院二次审理后,结果更出人意料,二审为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,对主要被告学生从轻处罚,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五年。

  原告方继续上诉,民间群情激奋,事件轰动全国,媒体和网络上吵成一团。最高人民法院接受此案,迫于社会压力,并且根据当事人,校方,职能部门的信息做出判断,最终认为是正当防卫过程中存在防卫过当,酌情量刑,只给予罚款和警告处罚。

  “刘局,您看这最后的结果......。”秘书小心翼翼的问道,刘晔盯着墙上的“中庸”没说话。

  “法不责众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外国有合议庭,中国有民意,善用民意者,得道多助。”刘晔转过身,脸上多日的阴霾一扫而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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